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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珍要回来了。”快要走出他办公室的时候,我转身看着他
神采飞扬的眼睛,说了这样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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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和珍都是我的好朋友,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也是给了我最
大的幸福,又让我痛苦不已的遭遇。八年前,我考入F 大医学系学习
临床医学,而恰好我从小就是好朋友的珍也在那一年进了F 大的生物
系。
凡是见过珍的人都惊摄于她高贵的美丽,但几乎没有男孩敢追她,
因为她太冷、太高傲,总给人一种不可亲近的感觉。她也从不给他们
进攻的机会,因为她认为在见过的男孩子当中,没有哪一个能配得上
她,能让她有心动的感觉。不过她在和我这老朋友一起的时候却完全
不同,我们可以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而且从来无话不谈。我总是说
她太冷,男孩子都吓跑了,到成为“嫁不出去的老姑娘”的时候后悔
也来不及。而她总是笑笑不答。究竟怎样的男孩能打动她的芳心,我
一直猜度,却始终没结果。
Freshman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我向来活泼开朗的个性总算有了
用武之地,没多久便认识了一群各系各班各种各样的朋友,这其中最
重要的,便是安。
和安的相识真的纯属偶然。倘若早知道经济系有这么高大英俊帅
气幽默有型够酷的男孩,我早就发动我那群死党探听底细伺机结识了,
决不会等到那一天在他面前出丑才让他注意到我。那是大学生活的第
一个秋天,校园的路径上铺满了落叶。这情景很容易引起诗人般的伤
感,可我没那么酸,心里记得的只是前一天和朋友玩“拉叶柄”饮恨
败北的惨痛,懒觉睡醒一爬起来,顾不上吃饭就跑到校园寻找能让我
报一箭之仇的武器了。足足找了近一个钟头,才在一教附近的草坪上
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我兴奋地冲过去,拾起那片落叶,投入地想象
着我战胜那朋友后得意洋洋的样子,笑得忘乎所以。就在我跳起来想
要找朋友决斗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撞到了一堵墙一样的身躯,而且
由于我的速度太快,巨大的反弹力让我一个没站稳,一屁股坐到了草
地上。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连忙爬起来,结结巴巴地说:“对……对不
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他的声音中有一种阳光的味道,“而
且,该说对不起的好象是我。”
这时我才定下心来打量被我称之为墙的男孩,结果不看则已,一
看就更慌乱了。他一米八十几的身高,形体健美,一身白色休闲装,
绝对够酷的寸头,外加一张帅气逼人的脸。不可否认,他就是我梦中
情人那一类型的人,象极了我幻想已久的白马王子。
“你在干吗?”他笑着问。
“你没看见吗?我在找树叶呢。”
“找树叶?你是生物系的?做研究么?”
“当然不是啦,我只是在找一个结实的树叶柄而已。昨天我和朋
友玩拉叶柄的游戏,结果我输了,所以今天来寻找武器好报仇啊!”
“那你找到你要的东西了吗?”
“Of course !”我得意地扬扬手。
“就是这个?你肯定你会赢?这样吧,我们先战一盘如何?”没
等我说话,他已经随随便便地从地上捡起了一片看上去并不怎么样的
树叶,叶柄不算粗,好象也并不结实。“来吧,输了可别哭鼻子。”
“哼,小瞧我。”
我们各自把手中树叶的叶片撕掉,只留下叶柄,再把叶柄弯成一
个弧,让两个弧套在了一起。
“开始!”我用力一拉。断了。让我大跌眼镜的是,断了的不是
他的,而是我的。
“不服不服!再来一盘!”我不服输地邀他再战。结果,我又输
了。
第三次交战的时候,我终于赢了一回。这次换了他不肯服输,定
要再战。于是这个小孩子的游戏让我们度过了整整一个快乐的下午,
直到太阳落山。
3
“不玩了。你饿了吧,我请你吃晚饭。”他提议。“好啊。”我
一向直爽,不喜欢其他女孩子的矫揉造作。珍就经常骂我是没有心机
的女孩,她说女孩在男孩面前总应该摆出一点架子来才好,我却不以
为然。更何况经了他的提醒,我才发现自己连中饭也忘了吃,正是腹
中空虚。
“吃什么呢?”他问。
“就吃校门对面小店的炒年糕吧,我可爱吃了。”我毫不客气。
“ Ok , no problem.”
年糕端上来的时候,我早已经迫不及待了。我把辣椒酱、胡椒粉、
近50毫升的醋一股脑加到盛满年糕的盘里,开心地搅拌着。我知道我
的吃相并不够淑女,但我可不愿意为了讨男孩子的欢心而装扮成他们
喜欢的样子。何况,我向来喜欢自己的性格呢。
坐在我对面的他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我只能用“饶有兴趣”这个
词来形容他的表情。因为在帅哥面前,我一向不善观察。换句话说,
我并不经常和很有魅力的男孩交往。
并不是不认识这样的人。我开朗活泼,周围总有各种各样的朋友,
但太优秀的人往往过于自负,言语之间都会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架势,
这是我不喜欢的,也从不会买他们的帐,所以我一旦碰到这样的人,
总会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从前只有珍是不同的,因为与我在一起的
时候,她丝毫没有在旁人面前那样的高贵,我猜想这是我们认识太久
的缘故。现在,他也是不同的。因为他是活泼的,也很容易亲近,丝
毫没有让我讨厌的自负。不论以后的感觉会不会变,至少,这是整个
快乐的下午及傍晚给我的,对他的感觉。
那晚临别的时候,我们互换了姓名和寝室号码。于是我知道了他
叫安,是本校经济系二年级的学生,而且还是经济学院的学生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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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安一天天地熟悉起来。我常去安的寝室找他,但那段日子他很
忙,几乎抽不出什么时间单独陪我,索性就带我一起,参加与他有关
的各种派对。安也会加入我们的圈子,而每次他来,我在圈中的老大
地位便荡然无存。男孩们请他教吉他、口琴乃至跳舞,女孩们则象小
鸟一样在他的周围唧唧喳喳个不停。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我的老大地位
是不是为了与安熟稔的缘故,也许是因为我能够经常带安来我们的圈
子,他们才任凭我在圈中肆无忌惮地大呼小叫。
珍和安的相识是必然的。在他们两个先后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
朋友之后,他们很自然地由我而结识。我们三个经常一起在3108教室
听讲座,在落日余辉的校园中散步,在燕园的石桌打牌,在空荡的教
室唱歌。当然,最热闹的总是我,珍总是保持在男孩面前惯有的矜持,
而在珍的面前,安也会收敛得象一个谦谦君子。
我天真地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永远,至少也要有几十年才对。直到
有一天,我从其他朋友的嘴里知道了几乎全校的同学都把珍和安当成
了一对,而我,在他们的眼中只是做了太久的电灯泡而已。
那晚我们约好了在对面的小店吃饭,然后去五角场的书店买书。
我不知为什么食不下咽,早想买的脑筋急转弯也提不起兴趣。我一会
儿看看安,一会儿看看身边的珍,终于发现,他们实在很相配。我鼻
子一酸,不知道哪来的委屈,狼狈地找了个借口先走,留下他们两个,
不知道聊到多晚。
从那天起,每遇三个人碰面的时候,我总是选择离开,给安和珍
独处的机会。我很善于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所以他们虽然觉得有些怪
怪的,却也找不出什么地方不对。
没过多久,安和珍已成为全校公认的最佳情侣。生物系的系花,
经济系的高材,谁不是“才子佳人”、“郎才女貌”地评论他们呢。
而他们,不知道是不是习惯了不愿解释,竟都没有否认。不否认,就
等于承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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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阵子我不知怎么搞的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兴趣,不想念书,不
想打排球,不想听音乐,心里总是想着安和珍在一起的样子,连参加
我那死党豆豆的生日Party 是没精打采的,害得她给我好顿埋怨。我
也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可我就是弄不懂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为什
么从前一直是快乐无忧的,现在却总是闷闷不乐呢。
也奇怪日子越来越慢,完全不象我刚认识安的时候。我一天比一
天寂寞而少语了,虽然我还尽量装得快乐,但我想他们都看得出我的
低潮,只是谁也没有说而已。
就这样,又到了落叶时节。
一个人坐在校园小径旁的石椅上,看着满地的黄叶。知了已经不
叫了,我无聊地听着树叶落下的声音。一年前和安相识的情景重现在
我的脑海。
“我们比一比如何?输了可别哭鼻子。”
“哼,小瞧我。”
“哈,你输了!”
“我不服!再来再来!”
午后的校园,两个大孩子兴致勃勃地玩拉叶柄的游戏,这深藏在
我记忆中一切都如此地清晰,如此地,让我伤感。
泪水毫无准备地充满了眼眶。我哭了,我的心在痛。难道这就是
人们常说的爱情么?难道这许多日子来我所有的不快乐,都是因为,
我在爱着安么?我,爱安?
是的,是的,我爱安!早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就已经爱上了他!
我终于明白了自己的感情,可是,为什么我到今天才明白呢!太迟了,
太迟了!安和珍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们是那么相配的一对,我怎么办
呢?只有放弃,只有为他们祝福!愿我的安快乐!
我在秋天校园的一角偷偷哭泣,为了安,为了太晚才明白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