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开始前我有几句话要说。
首先我要说我过去不是个好学生。我从骨子里讨厌学校,讨厌上课,害怕考试——但这些并不防碍我把功课学好且考试得高分——其实世上很多人都可以把没有兴趣,甚至厌恶的事做得很好。想到这便释然,不再害怕自己是天才,心安理得的接受老师像爹妈一样对我的关爱。
其次我要告诉大家在所有我学过的科目中我最恨的是英语。因为它不是一门可以让我不花太多精力便可学好的科目。说白了英语就是学外国人的舌,没有一丝创造性,在这科里相信的是绝对的经验与权威,你头脑灵活,你四肢发达,你充满想像力创造力都是一无是处的。在数学中,你知道一条定理,你可以证明一系列同类型的题;在物理中,你懂得一条规律,整个自然界你都能用。。。。。。唯独英语,你学了一个单词,你就只会用这个,而无法触类旁通。无法触类旁通就令我很难受,整体感觉学了跟没学一样。令人头痛的是它所受的重视简直是骇人听闻。学校教英语的老师似乎都吃香很多,那精神状态特优越。连走路都是昂首阔步,一副一往无前的样子。其实这也难怪,改革开放大开了国人的眼界,大家终于发现外国的月亮是又大又圆。不会外语等于一位瞎子站在月亮前,对眼前的灿烂美景无从欣赏。偏偏他又不是聋子。四面八方潮水般涌来的赞叹声只让你心生两字儿:遗憾。于是英语成了大家眼中通往美好生活的桥梁。换句时髦的话说,是我们叩响新生活的敲门砖,打开通向新世纪大门的钥匙。可我厌恶它!说白了英语能大行于世界得益于英美帝国主义近两百年来对全球的侵略与掠夺。这是个强制的社会,英语强奸了全球!我怀着对英语的民族仇恨感叹当年秦始皇为何不统一天下的文字?那样我们便不用这么辛苦地学舌了。这可是千秋伟业啊!秦始皇真是个井底之蛙!!!
最后我要说我怀着民族主义精神蔑视英语。并不表示我的语文就学得很好。我的确喜欢中文但却并没使我在这科上表现不俗。我整个读书时代的作文只有两次被当作范文在全班念。一次是小学二年级,一次是高三。因为少所以刻骨铭心,剩下的便都是些狗屁不通的记忆了。民族仇恨也未能迫使我向英语宣战。相反我花了相对多的时间去学习它。以上这一切说明有二:一是世上一切事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另一个就是我发现我是一个矛盾,虚伪,懦弱,表里不一的人。
我曾经为发现我的缺陷而忧伤不已,但我又终于发现第一个结论不愧为真理。正因为世上一切事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所以我的虚伪,我的懦弱,我一切一切的缺点甚至优点,都不会防碍有人爱上我。
二
我的苦难随着我升上中学开始加剧。我一辈子最怕的英语像西方童话中的巫婆开始在我的生活中出现。我得花很多的时间去应付她,早上起来先和"她"聊上半个小时,只能算是培养感情。每天的英语课就是她大施淫威的专场。我就像一个被迫卖淫的少男对她百依百顺,逆来顺受。卖淫还是为了钱,我都不知为什么。可怜课后我还要花不少的时间在她身上,像一家信誉极好的公司所推行的全套售后服务,继续白天的纠缠。又像是卖完淫之后心不甘,情不愿的抚摸。每天从早到晚,高潮不断,我怀疑这样天天玩下去,迟早有一天我会成为一名阳痿患者。
我就这样夜以继日地和她厮磨,被她玩弄,还得小心地侍候着,时刻提防别被她甩了。我还未谈恋爱,就饱尝了追求的心力憔悴与担心被甩的无辜心悸。那滋味怎么说呢,挺让人疲于奔命的。
刚进初一,我分在倒数第二排,和一个肥硕的女人作了同桌。我从小营养不良,身材细长细长的,终日是面带菜色,像一支细细的青皮竹竿。她倒是又往高里长又往横向胖,一样没拉下。其实那些年大家家庭条件都差不多,我也打听过了,她家和我家一个成份,经济实力门当户对。缘何一方水土别样的人?我想答案也许是如今正流行的一句广告词:吸收是关键。
和这位姓李单名一军字儿的女生作同桌,就像满清政府和沙俄作邻国,我尝尽了弱小的滋味。一张桌子被占去三分之二,打又打不过她,挤也挤不赢她,万般无奈只好守着剩下的国土过了。虽然有根本利益冲突,但却丝毫未影响我和她的关系。我们是班上公认的关系最好的同桌,因为我们俩打架最少。这又让我觉得似乎实力悬殊才应该是和平与稳定的决定因素。
在实力悬殊太大的时候,斡旋才显示出强大的魅力,"量水郎之才气,结李军之欢心"我找笑料,说笑话,逗乐子,侃大山,哄得李军乐不可支,一对脸蛋终日像两个秋日的红苹果。我觉得挺好看,但我却无心欣赏。在生存都成问题的时候我哪还有心思拈花惹草。所谓饱暖思淫欲,我正大敌当前呢,哪有心思浪漫。那些日子开始只想求个半壁江山苟延残喘的,没想到后来这种虚假的卖弄与诞着脸的乖巧表演玩多了也能上瘾,不多久我便不再为我的地位而茶饭不思,心安理得的在弱者的生活中享受起来。这让我从此对人的看法灰心到了极点!人太容易满足,太容易安于现状,太容易被环境所改变与吞没了。由此对生活中俯首皆是的乐不思蜀,见异思迁直至腐蚀变节见怪不怪。感情的惯性与惰性能让人适应以经适应的周围同时不想去改变它。在这点上再前卫的人也是保守的。想想很多当初又是风又是雨的爱情故事只要不完蛋最终都能变成一段懒得再提的婚姻。便会觉得生活真的很没意思。但什么什么什么都不随你思想的左右,你是个哲人也要吃饭睡觉和放屁。你意识到了什么,可你还得继续未完的生活。改变只是一种奢望。被改变到是事实。
我同样并未因为意识到了什么而奋起反抗,我天生不是革命家的料。我依旧继续着我每日的表演,哗众取宠,上串下跳。当时我是高兴的,高兴的感觉简单得只能用快感来形容。只是过后我渐渐尝到一种滋味,像个戏子站在已经谢了幕的舞台中央。那是一种强烈反差的滋味,一种大喜之后的大悲。浮光掠影眼花缭乱莺歌燕舞声色犬马之下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我有多高兴,就有多悲哀;我有多无忧,就有多忧愁。我发现我矛盾了,对立了,自己和自己水火不相容。为此我常常难过得放声大笑。我觉得我将来会是一个非常地道的政治家。
和李军坐了两个月,到期中考试完便分开了。这两个月我们处得很好,好得不像两个孩子——我们几乎没红过脸。在分开的时候,我们显得很恬静,双方互道"再见",彼此都露出了幸福的依依不舍,好像我们真的从此天各一方,而双方都挺拿对方当回事儿似的。只是在内心深处我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我有一种活着从战场上下来的窃喜。虽然李军是个不错的女孩,聪明,可爱,待人热情,又没有我这么多的心眼,但我还是对这一类女孩子产生了逃避心理,我从此在内心永远拒绝了所有发育得比我好的女孩——是李军的优点造就了我的缺陷。
因为身高和李军很般配使我和她作了一段短时间的"拍档"。期中考试后班主任重新排座,除第一排照顾特别矮小,视力又不好的同学外,第二排开始便按分数排座。这个座位表一经确定三年来便几乎没动过。说几乎没动也是不正确的,每年都有小变动,周遭的同学走马灯似的,只是我的同桌再没有换了。不管这中间有多少她的泪水,我的淫威,我们始终牢不可破。
这是行政的力量!
三
中学英语第一册(老版本)第4页第一个日常用语:
——What'syourname?
——mynameisLiPing.
中学英语第一册(老版本)第66页:
——LiPingisaboy,...
我之所以对这几句弱智的英语念念不忘的原因是因为我的第二个同桌——她——就叫李萍。
李萍给我的第一印象很一般,但还过得去。记得当我抱着书包从教室的第六排向第三排走去时,我看到一副娇小的身材。这很合我的胃口,真的,我坚定地认为我完全可以一口吞了她。她也在回头张望,看看今后她身边将会是一张什么样的嘴脸。看见我后她马上做了一个迅速转头180度再向下90度的动作——她假装漠不关心地看着一本书。可惜我的视力很好,我能捕捉到讲台上一只苍蝇翅膀的振动,更何况一双明亮眸子射来的目光?
班上很乱,我是指当时大家的眼光很乱,五十多双眼睛在教室里飞来飞去,连空气都搅动了。但是在班主任的眼皮底下,这又是多么地安静,安静得只听见眼光在飞。我两手捧着书包,把桌上的铅笔盒,钢笔,书一股脑儿全放在书包上,走到第三排,便稀里哗啦一下子全洒在了桌上,我觉得这样很随意,又潇洒,我为我这种随意的洒脱叫好。李萍始终没有再抬一下头,虽然我的潇洒起码吸引了三分之一的目光在我周围停留半秒。最近的她却一味牵强地假装漠然,我便知道她绝对不可能漠然。她为了维护她是一位贤淑少女的演技实在太差,连我这个当局者都洞若观火,何况其他人呢?我不禁笑容满面——孩子就是孩子。
当我坐向那张长条凳的另一端时,她的脸红了。
四
若干年后我才知道人与人之间存在"豪猪现象",我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李萍的那次脸红。它一下子通俗易懂起来。这就好像我在大街上猛然发现和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并肩走了挺长一段路后让我浑身不自在一样,必定会自觉与不自觉地加快或者放慢步伐。对于一个人,不能说非得手伸进了衣服里才算是侵犯。属于一个人的领地,除了她的身体,还有她周围一小圈空气,一个国家都有领海领空,随便闯入是犯法的,人也是有领空的,就周围这么一小圈,也可算是磁场吧!其实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在我闯入她的磁场的时,她也被动地闯入了我的磁场,我们是两块异性的磁铁,彼此都感觉到对方发出的能量。她静如处子般被烘烤得一脸潮红。我则通过制造声响来消解不安,最终没有在肤色上表现出来。这也许说明我更狡猾些亦或是皮厚些。无他,我们至始至终都是纯洁的,并将注定一直纯洁下去,因为那时我十二岁,她十一岁。
忘了谁先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再后来就是我们已经很熟了。这中间没有过程,像一部电影用轰然闪过的方法链接两个时代一般。她也渐渐适应了我在她周围的存在,像一个习惯了抚摸的少女,不再对那只手表现异常与不安。由于坐得近,我得已把她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李萍身材小巧,属典型的江南风味。五官搭配匀称,大眼睛小嘴,很爱咧开嘴来笑,笑起来便是大嘴小眼睛了,每每这时会在两边腮上出现两个若隐若现的浅浅酒窝,浅到几乎看不清。我相信过去的同学中很少有人能发现这对精致的酒窝。记得大学毕业后有一次小范围的同学聚会,我们玩起了一个游戏:每个人说出自己同桌的特点,让大家猜猜是谁,我在说完之后朋友们都说,"我们都知道你的同桌是李萍,只是要按你说的去猜就没法猜了,你把李萍形容成啥样了,整个一仙女,还安上了两酒窝,你是不是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啊?"朋友们的话引来朋友们的大笑,我也只好跟着讪讪地笑,我知道无论我说什么,他们都不会相信的了。
她爱笑,因为我的关系她却经常哭,她的哭泣很让我着迷,那是种如春雨般的无声的泪,常常是泪水蓄满了眼眶就溢出来,汩汩地流淌,重重地扎落,却如诗一般悄无声息。这种静静的悲伤很凄美,像首婉转的悲歌如风般抚过我少年浮燥的心。只有在她的泪水中我才能片刻地安静,那种感觉很舒服,所以我一直不知道我是不是因为觉得舒服才经常惹她生气,惹她哭。如果是那样,我有点自私,有点卑鄙。
李萍拥有一头发质非常好的头发,根根油光可鉴。三年来她只有两个发型,一个是蘑菇头,一个是马尾巴。我不喜欢蘑菇头,只喜欢马尾巴,因为我喜欢揪她的辫子。尤其是有一天班主任训话时告诫那些顽皮捣蛋的孩子们"不要让我抓住你们的小辫子"。从此我对揪辫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高兴了就揪,不高兴也揪。她很生气,有几次眼中都蓄了泪——其实我是真的很喜欢她的马尾巴,只是我不懂用什么正确的方式表达,我所有的喜爱都用一个动词"揪"来体现。要是看到几丝长发散落在桌上,我会兴致勃勃地把它们拽在手里,然后把它们揪成一截截。高中时有幸欣赏了一位同仁亲手创作的情书,洋洋洒洒,极尽缠绵,感觉是肉麻到骨子里去了,连男人都能被打动。如今我只记得这位老兄用了一个像火车那么长的句子,"我要。。。我要。。。。。。。。。"那么多节车厢我只记住了其中一节,"我要亲吻你的秀发"!!!我在恶心到笑的同时惊呼原来对头发的喜爱可以这样表达。
我是断断想不到如此恶心的招式的。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方式,我还是喜欢揪,一段时间内,"揪"竟成了我喊她的动作语言,默契了,我揪她一下,她便扭头问我什么事,我就问她一道题,或者向她借块橡皮什么的。这在我看来,很方便。
她火过一次,揪了一把我那两个月没理的头,是不顾一切视死如归下大力气义无反顾一招致命那种的,我疼得肝胆欲裂五官错位面目狰狞呲牙咧嘴,就差没抱头痛哭。她被我吓得自己先掉了泪。从此她再也没有揪过我的头发,无论多长,无论多气。现在想来其实那天我也有点过,她一未成年少女,心地又那么善良,能有多大的劲儿?能使多大劲儿!只是从此我知道她有点怕我。我便更加肆无忌惮。
她的皮肤很好,白皙而有光泽,远远那么一看,挺讨人喜欢的一个小朋友。可以说她的整个身体(我是指在光天化日之下能见到的部分)还是给人以一种美感的。但是,这么一个从内到外都被承认被首肯的女子,却有一个我无法忍受的地方,这个地方就在她的皮肤上。
由于是同桌,便不得不经常欣赏到她的侧面芳容,我见到小巧的鼻子周正的挺立,肉红的双唇永远保湿。只一边也是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只是我在她经常红通通的脸上发现了很多很多细密的小绒毛。它们平整细密,在我的凝视下像显微镜中一般清晰。我又发现其它的女孩子没有,或是很少——李军就没有。这东西盯久了让我恶心。这缘于一段往事,我在小的时候有一次不幸的遭遇,曾吃到过一块食堂大锅里的肥肉,师傅懒得只是用蜡烛把猪毛随便烧了烧。结果那块带着短短毛渣的肥肉便顺着食道像把刷子一直刷进胃里,我难受得两手在胸口不停抓,恨不得把胸膛切开来挠痒,一张脸被憋得通红的同时,一股浓重的恶心从里到外喷薄而出——从此我戒了肥肉。而李萍的漂亮脸蛋却能让我想起那块在我的食道中走过一来回的肥肉,于是我尽量不看她的脸。可是一旦发现,每次看她时似乎总是先看见那层绒毛。这使我反胃,胃口不好进而影响到我的脾气。我变得易怒,经常平白无故的和她吵架,而且我也不怕她,这使我近乎肆无忌惮。我们的关系变得时好时坏。在同学们眼中似乎每次都是我开的头,每次都是我不对,我成了众矢之的,连李军也瞪大眼睛说,没看出来你那么坏。。。。。。李萍就像一面照妖镜把我打回了原型。所有人都问我,说李萍这么好怎么会处不来?我大声说你们不懂——我还没有笨到把这种不成为理由的理由说出来的地步。
其实李萍真的挺好的,我也发现了,可我就是忍受不了这档子事。事后我会懊悔,发誓对她好一些,可憋着憋着气又来了,又大放一通,像放屁一样爽快,过后又为臭了别人与心不忍,又发誓对她更好些。。。。。。一切周而复始地形成了规律,周期性比月经还明显,还守时。只是说来也怪,这些的嗑嗑碰碰丝毫没有影响到我们的友情。它像是夏日里一阵狂暴的雨,来得快去得快,反而令雨后的天空碧蓝如洗,更加的阳光灿烂。而不论晴雨天,我都是天气的制造者,刮风下雨出太阳全由我一个人决定,我觉得我真的很"罩得住",不愧是青春年少样样红。
我盯着那层细细的绒毛,想这弱女子前世一定是只桃子,但我没有这样叫她,我对她有多种称呼,因为英语书上那几句弱智的话,我对她的称呼都与英语有关。我不叫她桃子,但我叫她apple,有时也用英语拿腔拿调直呼她LiPing,还有段时间我喊她boy,大家追问出处,我便告诉大家是书上写的。她对LiPing反应不大,但对其它的还是很有意见的,反应甚烈。我喊她boy时她马上会像只小狗似地气势汹汹冲我喊girl,但是girl这个单词发音太温柔,每当我扯开嗓子b——o——y地大吼一声时,她g——i——r-l地一呻吟,一口气能把自个儿吊死。引来全班的哄笑,她便会脸红得灿若桃花,真是风情万种。可是当我喊她apple时,她的回答便五花八门,五彩缤纷了。我记得第一次是回了我一个egg,后来陆续有dog,pig等等粉墨登场,几乎全是刚学的名词,时事效应很快,信手拈来。我的英语不好,单词背得自然没她多没她快,常常被她噎住,这时我便会问她why?她则回答说Nowhy!我很佩服她刚刚学英语就会说"不为什么",虽然我拿不准。她其实也拿不准,因为她说完这句之后眼里写满的全是忐忑不安的兴奋与狂喜。我不得不承认这种唇枪舌剑式的游戏对我的英语有很大的帮助,她调起了我学习英语的一丝热情和两分兴趣,使我的英语终于勉强跟上了。连英语在我心中的巫婆形象也变了,有时是她的笑脸,有时是一个苹果,当然心情极度恶劣的时候也会是一块肥肉。如果我有件什么事想跟她说,如果我用apple叫她,我敢肯定apple这个词气还没吐干净,她便会回我一个单词,速度之快,令人咋舌。我自然也会反击,我们就这样叫开了,一来二去,我便会把正事给忘了。所以,遇有重要紧急情况,我还是揪她的辫子,只要事情足够大,便不会遭到还击。当然她也有失误的时候,最好笑的一次就是我想打个呵欠,嘴一张开她就给了我一个单词,硬是把我那呵欠给吓回去了一半——她羞得脸又红了。
她英语学得很好,我想这应该感谢我才对,没有我她能记住那么多单词吗?!我数理化比她好一些,尤其物理比她强很多,虽然不及我和她之间英语的差距,但这足以让我满足。我天真的想,将来我成了物理学家便请她作我的翻译搞个世界巡回演讲。想到将来我很得意,认为自己又占了上风,一切尽在我掌握。